桐城市建筑行业协会入会细则
栏目:下载中心 2022-04-12 13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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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桐城市建筑行业协会会员的管理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密切协会与会员的联系,更好地为会员服务,依据《桐城市建筑行业协会章程》等规定,特制订本细则。

第一条 本会的宗旨是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持党的全面领导。宣传、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,坚持以服务为宗旨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,加强行业自律,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。发挥协会的桥梁、纽带作用,增强协会的凝聚力,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,推动行业健康发展。

第二条 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,本会秘书处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第三条 凡维护本会章程,自愿加入本协会并按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,按本会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申请和批准手续的建筑业及相关企、事业单位、社团和个人,可成为本会会员:

1、从事土木工程的建筑施工(含劳务)、设计企业;

2、市政工程、公路工程、园林绿化、管道和设备等施工、安装及维修企业;

3、建筑业科研、监理、工程造价、咨询等单位和企业;

4、建筑装饰、建筑材料供应、建筑制品生产和与建筑行业相关的各生产、经营企业;

5、经地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地方性同行业社团和会员;

6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行业管理、理论研究、教学、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:

(一)处于停业整顿期间的企业;

(二)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;

(三)严重违反协会《章程》的;

(四)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。

第五条 本会会员入会程序:

入会申请经本会秘书处初审,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,也可由理事会委托协会秘书处审查通过,协会颁发会员证书,成为本会会员。

第六条 申报材料

申请入会,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、《桐城市建筑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》1份;

2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;

3、企业近三年来主要业绩证书(指国家、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商会颁发的相关证书,如鲁班奖、国家优质工程奖、黄山杯、振风杯、桐城市优质工程奖、先进企业或优秀企业、重合同守信誉企业等)复印件1份;

上述申请材料的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协会办公室,电子档发送至邮箱:2096128248@qq.com

第七条 会员如发生单位合并、分立、破产、解散、撤销或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的,应及时函(电)告本会。

本细则已经2022年1月6日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,自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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