桐城市建筑行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
栏目:通知公告 2026-03-09 10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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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维护桐城市建筑市场秩序,规范会员企业经营行为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,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,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树立诚信、守法、优质、高效的行业形象,依据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及《桐城市建筑业协会章程》,特制定本自律公约,全体会员单位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 遵纪守法,规范经营

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行业政策,依法取得相应资质,在核准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建活动。不转包、违法分包、挂靠经营,不出借、出租、转让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。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,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
第二条 诚信为本,公平竞争

坚持诚实信用原则,恪守商业道德。在投标活动中,杜绝围标、串标、行贿、弄虚作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。依法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,不签订“阴阳合同”,不恶意低价竞标或哄抬标价。如实申报企业信息、业绩和信用状况,不伪造资料,不提供虚假证明。

第三条 质量至上,铸造精品

牢固树立“质量第一”理念,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、规范和规程。健全质量管理体系,落实质量责任制,加强对设计、施工、材料、检测等全过程质量控制。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、新技术、新工艺,创建优质工程,杜绝偷工减料、以次充好,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事故。

第四条 安全为先,预防为主

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预案,足额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,保障安全投入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,排查治理安全隐患,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,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,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。

第五条 文明施工,保护环境

推行绿色施工,加强施工现场文明管理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,控制施工扬尘、噪声、废水、固体废弃物排放,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。保护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。创建文明工地,提升行业文明形象。

第六条 以人为本,和谐发展

尊重和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规范用工管理,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,保障职业健康,改善作业与生活条件。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,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。妥善处理内部矛盾和劳动争议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。

第七条 团结协作,互利共赢

会员之间应相互尊重、加强沟通、团结协作。提倡技术交流、经验分享与业务合作,共同应对市场挑战。不得诋毁、贬损同行声誉,不恶意挖角、不搞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。共同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声誉。

第八条 接受监督,履行责任

自觉接受政府、行业组织、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。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,认真履行会员义务。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,接受协会依据章程和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查、劝诫及处理。鼓励会员互相监督,共同维护公约权威。

第九条 持续改进,追求卓越

树立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,不断改进企业管理水平、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。增强社会责任意识,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行业公共事务,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,提升桐城市建筑业的整体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。

本公约经桐城市建筑行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,并向全体会员公布。全体会员单位应自觉遵守,郑重承诺,互相监督。协会将定期组织检查评估,对遵守公约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,对违反公约的视情节给予警示、通报批评乃至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。

让我们携手并肩,共同践行公约,为把桐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,为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!